莱阳鲁花
莱阳鲁花—产业报国惠利民生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龙门东路39号,现拥有员工300多人。食用油年生产能力10万吨,主要产品有5S压榨一级花生油、花生调和油、橄榄油、芝麻香油、压榨玉米油。
2011年,投资千万元建成质量检测控制中心,拥有先进的GC-2010气相色谱仪、德国的顶空自动进样器,美国的维康荧光计和310综合测定仪、瑞士波通的DA7200快速分析仪等检测仪器设备,满足了产品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各项质量指标的检测,检测能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资料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39号,公司于1993年10月登记注册,近邻烟青一级路,距青岛、烟台两大港口均不超过100公里,交通便利,食用植物油年产量5万吨,拥有总资产3亿元,员工16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20多人,占地面积1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2021年公司转型为分装厂,主要分装多种食用植物油,销往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
公司按照ISO9001、ISO14001、ISO22000、 HACCP和BRC等国际标准和食品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完善了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检验手段,增强质量过程控制能力,严格控制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质量,使质量体系运行得到有效的持续改进,产品质量状况稳步上升。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秉承“产业报国,惠利民生”的企业宗旨,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品牌价值、人才团队、绩效考核、企业文化四大优势,更有效促进了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公司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2003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原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视察鲁花;2003年至2013年,历届山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到公司视察,并对鲁花在科技创新、带动农民增收、解决中国油脂短缺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历年荣耀
鲁花2002年获“国家级放心油”荣誉称号;2004年,“鲁花”商标被国家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鲁花花生油被国家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截止到目前,企业共有国内有效专利24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8项,有效实用新型2项,有效外观设计14项。企业获得了ISO9000、ISO14000、ISO22000的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6月, 鲁花5S纯物理压榨工艺通过了国家科技成果鉴定。2009年,鲁花以5S压榨工艺为基础研发的浓香葵花仁油技术和“去除黄曲霉毒素的方法”两项发明荣获国家发明专利。2012年,鲁花“高含油油料加工关键新技术产业化开发及标准化安全生产”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历年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

四、应急预案: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预案要求进行定期演练。
五、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当前废水主要来源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2、废气:现有规范化排污口两个(编号FQ-00119、FQ-00408)
一台6吨燃气锅炉主要用于冬季厂区供暖,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实现了氮氧化物的超低标准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
包装车间吹瓶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二级吸附技术实现有组织高空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
2026年非甲烷总烃环境监测结果

3、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设备噪声,确保达标。
4、固废:公司严格按照“源头分类”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执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处集中清运;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委托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危证036号)进行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
